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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出席《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国大会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 |||||
| 6月3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国大会在荷兰海牙召开。我国派出了以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原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同志为团长,由外交、林业、农业、中科院、国家濒管办等部门和机构的代表,以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会议。代表团将全面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将就与我国履约、保护与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和物种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还将出席于6月13日召开的各国“部长级”圆桌磋商会议。 在会议开幕式上,荷兰政府农业、自然与食品质量部部长格达·沃伯格强调了《公约》的有效履行对事先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消除贫困的重要意义,并呼吁各国从政治高度支持公约。海牙市副市长拉宾·巴德文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副执行主任沙夫格特·卡卡赫里、公约常委会主席斯汀·马吉拉及公约秘书长威廉·温斯泰克回顾了上届缔约国大会以来公约的执行情况,提出了本次会议将关注和解决公约战略行动计划、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间的平衡、非洲象等重点物种保护、木材和海洋物种管理及在边远地区消除贫困和改善生计等问题。 本次会议涉及的政策性议题有70多个,涉及战略计划、公约完善、国家立法、敏感物种管理等方面。涉及调整公约附录如大象、鲨鱼、珊瑚、龙虾、鳗鱼以及黄檀、巴西苏木等木材物种的提案有近40个。 本次会议将于6月16日结束。我国作为公约常委会副主席国,还将参加此后召开的公约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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