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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顿天鹅肉获刑八个月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 |||||
本报讯 去年11月6日,福鼎城区的桐山溪首次迎来了4只国家二级保护珍禽野生白天鹅。福鼎市民争相前往观赏,孰料,11月10日下午,一只雄性白天鹅遭人猎杀。(本报去年曾做多篇报道) 4月1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武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武后悔不已,他说,只怪自己嘴太馋了。 去年猎杀白天鹅案发生后,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通过媒体公开悬赏1万元追查犯罪嫌疑人,同时进行地毯式的调查,11月19日,终于在山前街道铁塘里抓获犯罪嫌疑人之一陈某武。只有初中文化的陈某武,独自一人到福鼎市桐山溪坝头顶游玩时,发现桐山溪里飞起4只白天鹅。为了尝试白天鹅的肉到底是什么滋味,就一直跟随在白天鹅后面。当天下午4时许,他叫来另一人(在逃)带来土枪等作案工具,两人一起猎杀了一只雄性白天鹅,将白天鹅在家中煮了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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