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文章部分 | 法律法规 | 动物图片 | 中心工作 | 
您现在的位置: 野生动物救护 >> 文章部分 >> 新闻动态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林业部门将依法处理“野味”店            【字体:
林业部门将依法处理“野味”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钱江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在4月22日的温州全市统一的“飞鹰行动”中,永嘉县林业部门出动近四十人,兵分两路到桥头、桥下等一些酒店进行突击检查。23日,永嘉县森林公安对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两家酒店法人代表予以了刑事拘留。

  温州市林业局徐顺东局长说,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的社会稳定,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证。此次“飞鹰行动”将持续到5月31日,市民若发现有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可向森林公安举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只要是野生动物都不能吃

  • 2008中国北戴河国际摄影艺术

  • 喜鹊喜归

  • 锦州爱鸟周开展“飞鹰行动”

  • 版纳清出53家野味馆

  • 四川卧龙8只大熊猫将赴京助威

  • 方敏长篇纪实文学《熊猫史诗

  • 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

  • 常熟第23届爱鸟周开幕

  • [江西]第27届“爱鸟周”在吉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