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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修正相关规定:不准马戏团使用野生动物表演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5 | |||||
中新网6月14日电 台湾“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读修正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部分条文,未来马戏团输入输出活体野生动物及保育类野生动物都属于违法。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修正条文规定,经主管机关同意,只有学术研究机构、大专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动物园,供教育、学术研究用途,才能输入或输出活体野生动物及保育类野生动物的产制品,原本“供马戏团表演用”的条文则予以删除。 提案人表示,马戏团破坏野生动物保育和生态平衡,违反世界保育潮流与动物天性,且动物在表演、囚禁和运输过程中,突然攻击驯兽师、表演人员或观众的事件屡见不鲜,修法后排除马戏团输入或输出活体野生动物,也可减少因马戏团解散后任意丢弃野生动物的危险。 此外,修法也明定,若保育类野生动物危害农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产养殖,民众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请主管机关处理,可依主管机关核定的人道方式猎捕或宰杀,不必非得由主管机关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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